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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工程及服务应急采购审批表
2024-04-03

南昌大学工程及服务应急采购审批表

项目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经费编码

指派供应商

申请事项

及理由

申请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基本建设处

意见

签字(盖章:

报分管基建

校领导审批

签字:

招标采购

中心意见

经办人签字:

时间:

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协调组成员单位意见

计划财务处

审计处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说明:1、此表适用于自主采购范围的应急采购;各单位均应明确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南昌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南大校发〔2021〕10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执行应急采购,如确需执行应急采购,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用户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组织召开由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与的专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3、根据《南昌大学工程项目分散采购实施细则》(南大校发〔2021〕104号)第二十条规定:对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采购项目,由基本建设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报告,经采购中心和审计处审签后,报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可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