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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实施计划模板
2024-04-03

采购实施计划

项目名称:

用户单位:

编制时间:

二〇二一年七月


第一章 合同订立安排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项目。

(二)采购包划分及合同分包:

1.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采购包;本项目划分 个采购包

2.合同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分包;本项目合同分包,分包情况为:

(编制说明: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合同分包要求,分包要求应载明是否允许中标(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

(三)分包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分包项目最高限价:****元;无。

(四)分包项目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预计2021年 * 月。

(五)分包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组织形式及委托代理安排

本项目非/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根据采购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之规定,委托经财政部门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具体为

三、采购方式

1.本项目属性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磋商 询价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3.采购方式选择理由:

4.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 不需要 需要,

报批安排:

四、竞争范围

有限范围内竞争(书面推荐);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公开方式邀请(公告征集)。

(编制说明: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特定的资格要求

...... 国家取消的行政审批的资质除外。

(编制说明: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 2 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2)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3)

(编制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

六、评审规则

(一)资格性审查

审查内容和审查依据见下表:

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

审查依据

通用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如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同意分支机构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按通用资格条件中的要求列明......

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选择的理由: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选择的理由: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国家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特点,本分包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不落实政府采购定向优惠政策)。

具体措施为

(四)评审其他要求

1.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否。

勘查时间

勘查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是否需要提供样品供评审: 否。

具体要求

(编制说明: 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3.评审现场是否需要进行产品演示: 否。

演示时长

演示要求

4.涉及家具、服装等物品采购是否需要进行供货后去国家相关部门对供货产品进行环保检测: 否。

具体要求

5.其他补充事宜:

(五)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及标准

本项目由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评审内容,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技术和商务综合比较与评价。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分包项目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该包的最终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到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具体如下

普通货物类评审标准(参照编制)

评分因素

评分说明

分值

投标报价

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分,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

在政府采购中,按照国家政策,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10%的投标价格扣除。

技术性能

综合考虑投标文件对货物/系统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响应情况:

(1)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无负偏离情况),得*分(不允许负偏离的,不得设置该项分值);

(2)带“”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指标,若不满足则投标无效;每有一个带“”号标记的客观量化条款为正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加*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不可量化区间的,不得设置分值。

3)带“▲”号标记的条款为重要指标,每有一个带“▲”号标记的条款为正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加*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每有一个带“▲”号标记的条款为负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分;扣至0分为止;不可量化区间的,不得设置分值。

4#标记条款为一般指标,每有一个#标记条款为正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每有一个#标记条款为负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扣至0分为止;不可量化区间的,不得设置分值。

(5)“★”加分分值 >“▲”加分扣分分值 >#加分扣分分值。

注:

投标人需在技术偏离表中对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应在引用本采购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或解释。漏报技术条款视为负偏离

商务要求

和技术性能的评分说明相同

类似业绩

考虑投标人 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核心产品的同类业绩(需提供项目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供应商每提供一份有效的业绩得*分,最高为*分。

节能环保

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每有一类货物加*分,最高不超过*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每有一类货物加*分,最高不超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兼容性与后续成本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报价方案如必要耗材或配件费用、兼容性成本、使用期间能源费、废弃处置费、安装调试费

1)方案完善,针对性强,兼容性与后续成本低的得*分;

2)方案较完善,针对性略有不足,兼容性与后续成本较低的得*分;

3)方案不完善、针对性较差或无方案的得0分。

需要提供解决方案项目的评审标准(参照编制)

评分因素

评分说明

分值

投标报价

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分,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

在政府采购中,按照国家政策,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10%的投标价格扣除。

技术性能

综合考虑投标文件对服务内容要求的符合度、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响应情况:

(1)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无负偏离情况),得*分;

(2)带“”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指标,若不满足则投标无效;每有一个带“”号标记的客观量化条款为正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加*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不可量化区间的,不得设置分值。

3)带“▲”号标记的条款为重要指标,每有一个带“▲”号标记的条款为正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加*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每有一个带“▲”号标记的条款为负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分;扣至0分为止;不可量化区间的,不得设置分值。

4#标记条款为一般指标,每有一个#标记条款为正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每有一个#标记条款为负偏离,按对应量化区间*扣至0分为止;不可量化区间的,不得设置分值。

(5)“★”加分扣分分值 >“▲”加分扣分分值 >#加分扣分分值。

注:

投标人需在技术偏离表中对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应在引用本采购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或解释。漏报技术条款视为负偏离

需求分析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需求分析文档。

1)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及综合分析全面,完全满足采购人项目建设需要的,得*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及综合分析基本理解到位,但不全面,基本满足(略有欠缺,不影响采购人使用的)采购人项目建设需要的,得*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及综合分析片面,不能满足采购人项目建设需要的,得*分。

4)未提供需求分析文档的,得0分。

设计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定制设计方案。

1)定制设计方案完整,符合项目特点,技术路线先进合理、设计可靠的,得*分;

2)设计方案基本完整,技术路线较为合理、设计较为可靠的,得*分;

3)设计方案基本完整,技术路线略有欠缺、设计可靠性略有不足的,得*分;

4)设计方案过于简单,或明显针对性不足的,得*分。

5)未提供定制设计方案的,得0分。

现场演示

根据现场演示的情况与采购文件要求需演示的技术或功能需求的符合度进行评价。

1A功能模块,完整的覆盖所需场景或功能要求、演示流畅的,得*分;没有完整覆盖场景或功能要求,或演示不流畅的,得* ;未演示的得0分。

2B功能模块,完整的覆盖所需场景或功能要求、演示流畅的,*分;没有完整覆盖场景或功能要求,或演示不流畅的,*分 ;未演示0分。

3C功能模块,完整的覆盖所需场景或功能要求、演示流畅的,*分;没有完整覆盖场景或功能要求,或演示不流畅的,*分 ;未演示0分。

4D功能模块,完整的覆盖所需场景或功能要求、演示流畅的,*分;没有完整覆盖场景或功能要求,或演示不流畅的,*分 ;未演示0分。

项目团队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配置情况。

1)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充裕合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得*分;

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及相关经验,得*分;

3)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有欠缺,专业能力或相关经验不足的,得*分;

4)未提供项目团队配置情况的,得0分。

后续服务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关于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等内容的售后服务方案。

1)售后服务方案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针对性强得*分;

2)售后服务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体系基本完善(略有不足),承诺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分;

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体系不完善,承诺服务内容针对性欠佳,得*分;

4)售后服务方案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体系不完善、承诺服务内容针对性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培训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关于培训内容、时间计划安排等的培训方案。

1)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得*分;

2)培训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培训内容针对性欠佳,得*分;

3)培训方案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培训内容针对性较差或无方案者,得0分。

类似业绩

考虑投标人近3年( 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供应商每提供一份有效的业绩得*分,最高为*分。

资质认证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招标要求的复印件的得*分,最高得*分。


南昌大学·采购实施计划

(编制说明: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不得将列入符合性检查的实质性最低要求作为评审因素。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项目,不可量化的指标应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可量化的指标,并根据量化区间的等次设置不同的分值。综合评分法中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4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20%至3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参照编制,并根据项目类型自行删除。)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规则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第二章 合同管理安排

一、合同类型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适用于

买卖合同、其他合同类型。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适用于

技术合同/委托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揽合同、

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其他合同类型。

本项目属于工程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

二、定价方式

1、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组合定价方式。

2、定价方式理由:

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详见合同文本)

四、履约验收方案(结合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按项目类型选择,其他删除)

货物类项目:

(一)验收主体

用户单位自行验收主体:用户单位;

校级联合验收主体: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审计处

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用户单位自行验收方式,20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采用联合验收方式。

1.自行验收。由用户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自行开展验收工作,成员由用户单位分管资产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资产负责人任副组长,技术专家(项目中含有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时才须邀请)、资产管理员为组员,与供应商一起进行验收。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不定期组织内部控制监管部门等单位对用户单位自行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2.联合验收。在用户单位完成外观、数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的前提下,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内控监督管理部门及用户单位共同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审计处、招标采购中心、用户单位、供应商及技术专家(项目中含有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时须邀请;其他情况由联合组商定是否邀请),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主导下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二)验收时间

货物验收期限原则上应在仪器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之日起1个月后进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验收方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

1.验收方式:线下现场验收。

2. 验收程序:

(1)自行验收程序

货物验收。货物到货后,由用户单位采购项目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与供应商共同开箱检查,进行外观与数量验收;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进行技术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填写《南昌大学设备(家俱)验收表》,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服务项目验收。根据采购合同规定,用户单位对服务内容、标准及供应商履约情况确认合格后,填写《南昌大学服务项目验收报告》,办理报账手续。

(2)联合验收程序

货物验收。用户单位完成外观、数量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后,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联合验收申请,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南昌大学设备(家俱)验收表》,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服务项目验收。用户单位根据采购合同验收规定,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联合验收申请,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南昌大学服务项目验收报告》,办理报账手续。

3.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数量验收、安装调试和技术质量验收。

(1)外观、数量验收

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货物的外观有无破损、变形等情况;

按照合同核对货物的品牌、型号、数量、产地信息(进口设备)等;

检查随货物附带的资料是否完备,如说明书、保修卡、操作规程、产品合格证等。

(2)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是开箱验收与技术质量验收之间的必要环节,由供应商负责。货物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由供应商进行操作培训(须有培训记录)和试运行。

(3)技术质量验收

技术质量验收指检查货物是否按规范进行安装,并通过严格的运行调试(包括功能调试、技术指标调试、整机统调等)和仪器检测等方法,检查货物的性能指标、技术质量以及提供的培训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服务类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整体或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四)验收依据:包括采购合同(含合同附件)、招投标文件、供货清单、产品说明书、发票、技术验收报告(项目中含有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时须提供)、报关单(进口设备)、免税证明(进口设备)等。

信息化类项目:

(一)验收主体:信息化办公室

(二)验收时间:按合同约定或项目完成并试运行正常30天后。

(三)验收方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

1.验收方式:线下现场验收。

2.验收程序:项目完成并正常运行30天后,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用户单位同意后,按照学校验收管理的权限,由归口职能部门组建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等项目文件约定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综合运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单方终止合同和拒绝付款;中标供应商若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验收内容:软件开发类项目验收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系统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项目变更报告(如有)、用户培训计划及记录、系统部署说明、用户操作手册、管理员手册、数据库字典、用户使用报告、项目初验意见及整改说明、验收申请等;

基础设施建设类、教学环境与资源类、信息化运维服务类的项目材料应至少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到货签收单、开箱验收单、项目变更报告(如有)、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辅证材料、硬件部署文档、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用户培训计划及记录、用户操作手册、项目初验意见及整改说明、验收申请等。

所有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填报《南昌大学信息化应用系统验收申请书》并经网络中心对相关内容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验收流程。

(四)验收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1.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

2.江西省计算机用户协会《信息系统工程验收管理规范》

3.《南昌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和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类项目

(一)验收主体:

自行验收主体:基本建设处。

校级联合验收主体:计划财务处、招标采购中心、审计处、用户单位

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基本建设处自行验收方式,20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采用联合验收方式。

1.自行验收。由基本建设处和用户单位自行开展验收工作,与工程中标供应商一起进行验收。

2.联合验收。在中标供应商完成所有工程内容提出验收的前提下,由基本建设处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审计处、招标采购中心、财务处、用户单位及工程中标供应商,在基本建设处的主导下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二)验收时间:

工程验收期限原则上应在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后1个星期内提出验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验收方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

1.验收方式:线下现场验收。

2.验收程序:

(1)自行验收程序

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工程内容后,由基本建设处和用户单位与供应商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按合同办理后续手续。

(2)联合验收程序

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工程内容后,以书面形式向基本建设处提出联合验收申请,基本建设处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按施工合同办理后续手续。

中标供应商须为项目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验收结果须整改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整个工程通过验收。

3.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内容、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施工单位所提供工程或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工程内容:检查中标供应商是否完成了施工图纸和招标时工程量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相关验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清楚;

(2)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等;

(3)材料质量:检查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品牌、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标准。

图书类项目:

一、验收主体:项目申报单位及图书馆。

二、验收时间:货物收到30日内。

三、验收方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

1.验收方式:线下现场验收。

2.验收内容:种数、册数、价格、内容和质量。

3.验收程序

(1)种数、册数、价格验收

按照供书清单或实体图书核对图书种数、册数、码洋(图书定价);

依据合同折扣率或图书馆本年度馆配商跟标折扣率、购书发票核对实洋(实付金额)。

(2)内容验收

来源审查:中文图书是否来源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的正规出版社,每种图书具有完整ISBN号和图书在版编目中心(CIP)核字号;中文期刊是否来源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的正规期刊社/杂志社;外文书刊是否通过国家指定的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经营单位购入,内容由相关公司审核,确保不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载内容。

意识形态审查:图书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相悖的有害信息;

内容符合性审查:审查图书阅读对象是否适合高校师生读者,图书内容是否与我校学科设置、研究和发展方向相匹配等。

(3)质量验收

装帧标准:原则上,图书开本大小不小于18cm,页数不小于100页(单面),非活页试卷等

装订质量:检查图书是否存在倒装、缺页、残破、污损等;

四、验收标准

1.采购合同(含合同附件)、招投标文件、供书清单、发票等。

2.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单方终止合同和拒绝付款;中标供应商若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验收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五、风险及管控措施

)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对涉及国家政策可能变化的项目,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研究确定项目相关工作,如发生变化终止采购活动。

)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终止采购活动。

)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终止采购活动后再重新按重大技术变化后拟定的采购需求进行采购。

)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终止采购活动。

)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分析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分析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应对措施:责成中标人提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理由,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签订合同的不予惩处;对因中标人自身原因而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进行惩处。出现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按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对验收时未按合同约定交货或验收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和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同时重新采购或终止采购。对通过验收后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后续服务的,若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原因,暂缓支付后续款项;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对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开展采购过程调查,并视调查情况对违规人员进行惩处,同时,根据损害利益的程度,决定是否终止采购或重新采购。


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审查

说明: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对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审查分为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对于审查不通过的,应当修改采购实施计划的内容并重新进行审查。

、风险控制自查

(一)一般性审查

对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说明适用理由

对评审规则的选择是否说明适用理由

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是否说明适用理由

对定价方式的选择是否说明适用理由

属于按规定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核准的事项,是否作出相关安排

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完整

(二)重点审查

非歧视性审查

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 2 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

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

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

竞争性审查

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

采购政策审查

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履约风险审查

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

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

其他

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审查意见

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包括计划财务处、归口论证管理部门、招标采购中心、审计处等内部机构。审查意见不分先后顺序,各审查单位根据自己业务情况把握审查要点,独立出具审查意见。

计划财务处

同意 不同意

其他建议(如有):

签字:

归口论证管理部门

同意 不同意

其他建议(如有):

签字:

招标采购中心

同意 不同意

其他建议(如有):

签字:

审计处

同意 不同意

其他建议(如有):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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