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6年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2016-08-23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大学拟对2016年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及条件的审计中介服务机构(以下均简称“申请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申请人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按照财政部、江西省财政厅资产清查的规定对南昌大学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设备家具、车辆、档案、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动植物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清查结果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除此之外,此前未进行过评估不能确定账面价值的资产,只对盘盈盘亏的数量进行审计复核。

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万元。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并视为无效申请。

3.服务地点:南昌大学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按照资产清查要求开展工作直至清查工作结束。

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本遴选文件的全部要求。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有承担财务收支审计、资产清查审计等业务能力;

3.近三年内没有因审计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

4.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获取遴选文件起始及截止时间:2016824日至8299:30-11: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行政楼一楼112B室。

(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递交申请书及遴选时间、地点

(一)递交申请书截止时间:2016830930分(北京时间),过期递交不予受理。

(二)递交申请书及遴选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遴选开始时间:2016年830930分(北京时间)。

(四)购买了本遴选文件,而不参加遴选活动的申请人,请在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南昌大学招标采购中心,未书面通知而放弃的,不得再参加学校任何有关的遴选活动。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同时发布于南昌大学校园网、南昌大学招标采购中心网站,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上述网站。

(二)联系人:南昌大学招标采购中心,李艳,

联系电话:83969287   1397086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