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公寓有线网络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9-18

根据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南昌大学拟对“学生公寓有线网络建设项目合作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合作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南昌大学学生公寓有线网络建设项目合作商(详见项目清单及方案);

(二)施工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120个自然日;

(三)项目地点:南昌大学校本部(含前湖南、北校区,东湖校区,青山湖校区)学生公寓有线宽带网络建设(下称公寓有线网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结算规则

学生公寓有线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约为1500万元人民币(详见项目清单及方案),由中标方垫资建设建成后中标单位必须有偿使用学校公寓网络(有线及无线)不少于五年(非排他性),每年向学校缴纳资源使用与技术服务费人民币预计260万元。中标方所垫资金由其向学校分年缴纳的技术服务费相抵完成,学校对该费用做减免处理,双方减免期内不发生资金往来。本次投标方需报出学校减免其共享使用学校公寓网络资源使用与技术服务费的年限(精确到月)。每年最多减免人民币260万元,折算每月费用按260万元整除12,并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减免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零十个月。

中标方有偿共享使用学校公寓网络合作期限不得少于五年,按其投标所报需学校减免资源使用与技术服务费的年限为基准,若所报年限不为整年,则向上取整。具体如下例:

若投标方报出费用减免年限为46个月,少于五年,则首个有偿共享使用学校公寓网络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减免费用46个月,剩余6个月仍需向学校缴纳130万元资源使用与技术服务费。若投标方报出费用减免年限为54个月,多于五年,则首个有偿共享使用学校公寓网络合同期限为6年,其中费用减免54个月,剩余8个月仍需向学校缴纳173.33万元资源使用与技术服务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运营商(总公司或下属分公司)或承建过上述运营商(总公司或下属分公司)FTTH光网络建设项目及ICT系统集成项目的公司。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9 19日至 928 9:30-16:30

(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行政楼一楼119室。

(三)报名时请携带公司针对本项目报名的委托函(或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 9 29 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17 9 29 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四)购买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南昌大学招标采购中心,未书面通知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招标采购中心:李老师 83969285

南昌大学信息化办公室:黄老师 83968673